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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期品牌保护动态

发布时间:2009-12-07 浏览:次

德力西与施耐德知识产权
受到刑事、行政、司法三大保护
德力西集团有效地开展“三地四公司”联手打假保品牌工作,捍卫德力西与施耐德的知识产权,切实保护DELIXI品牌。在乐清市公安、工商、质监部门的关怀与支持下,集团市场保护中心提升业务水平,积极主动配合行政执法机关打假维权,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1月份,公安、工商、质监等机关共受理并查处假冒德力西、施耐德品牌案件52件,有效维护了知名品牌的声誉。
乐清市公安、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十分重视品牌企业的打假维权工作,只要企业有举报制假、售假线索,便立即出动。执法队伍以“稳、准、狠”的手段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动,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一旦发现重大案件,公安机关会提前介入侦查,情节严重的实施刑事措施,追究其刑事责任,切实保护品牌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个别制假者不愿承担造假后果,造成侵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我们提出民事赔偿诉讼后,市人民法院及时受理并作出审判和执行。今年,乐清市人民法院共受理侵犯德力西知识产权的民事纠纷案件4件,德力西全部胜诉。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实际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震慑了制假售假份子,切实保护了德力西与施耐德品牌的合法权益。
 ·联手打假动态
十一月份,集团市场保护中心接到举报电话、来信(建议)20件,市场保护中心出动打假16次,共100人/次,受理查处假冒侵犯知识产权案7件,向全国各地经销商发出联手打假函件50件,查获的案件主要有假冒德力西商标的小型断路器DZ47产品,假冒施耐德商标的C65小型断路器、外壳,“Telemecanique”商标的按钮开关、按钮指示灯、商标标识、辅助触头和交流接触器外壳等产品。
11月份,市场保护中心人员回访了柳市镇上来桥和柳市西岸村陈某、余某的个体作坊等,没有发现死灰复燃的现象。
柳市镇社头村假冒德力西产品案
11月2日,市场保护中心接到举报电话,配合执法机关在柳市镇社头村一出租房内现场查获正在生产假冒德力西商标的小型断路器DZ47产品5300极,案值约25000元,侵权人对制售假冒产品行为无异议。上述假冒产品由执法人员清点登记,依法予以扣押,案件正在处理中。
柳市镇后西垟村假冒德力西产品案
11月6日,市场保护中心接到举报电话,配合执法机关在柳市镇后西垟村一居民房内现场查获假冒德力西商标的小型断路器180极,案值约2900元,侵权人对制售假冒产品行为无异议。上述假冒产品由执法人员清点登记,依法予以扣押,案件正在处理中。
柳市镇戴东村假冒施耐德产品案
11月9日,市场保护中心接到举报电话,在柳市镇戴东村一居民房内现场查获正在生产假冒施耐德商标的C65产品2500极,案值约32200元。侵权人对制售假冒产品行为无异议,并自愿将假冒产品存放在德力西打假仓库,作统一销毁处理。
北白象镇赖宅村假冒施耐德产品案
11月11日,市场保护中心接到举报电话,配合执法机关在北白象镇赖宅村一居民出租房内现场查获假冒施耐德商标Telemecanique按钮开关10000只,案值约15000元,侵权人对制售假冒产品行为无异议。上述假冒产品由执法人员清点登记,依法予以扣押,案件正在处理中。
柳市镇西岸村假冒施耐德产品案
11月16日,市场保护中心接到举报电话,配合执法机关在柳市镇西岸村西岸路一居民房内现场查获假冒施耐德商标的C65小型断路器3470极,外壳3600极,案值约24550元,侵权人对制售假冒产品行为无异议。上述假冒产品由执法人员清点登记,依法予以扣押,案件正在处理中。
北白象镇马路角村假冒施耐德产品案
11月18日,市场保护中心接到举报电话,配合执法机关在北白象镇马路角村一居民房内现场查获假冒施耐德商标Telemecanique开关按钮指示灯2115 只,商标标识20800张,案值约8668元,侵权人对制售假冒产品行为无异议。上述假冒产品由执法人员清点登记,依法予以扣押,案件正在处理中。
柳市镇龙井路假冒施耐德产品案
11月24日,市场保护中心接到举报电话,在柳市镇龙井路一居民房内现场查获假冒施耐德商标的辅助触头组和交流接触器等外壳1176只,案值约13620元,侵权人对制售假冒产品行为无异议。上述假冒产品现暂时存放于德力西打假仓库,将作统一销毁处理。
德力西商标权决不允许被侵犯
集团胜诉两起商标侵权案
10月21日,乐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南某侵犯德力西商标权索赔案。
2008年5月,侵权人南某在温州市龙湾区灵昆镇九村租房雇用工人专门生产假冒德力西商标,被集团市场保护中心配合当地工商机关予以查处。现场共查获假冒德力西DZ47小型断路器和漏电断路器共计14611只,内外盒3250只,说明书等148000多份,案值达20万余元。由于南某侵权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龙湾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商标罪判处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9万元。判决生效后,工作人员曾六次上门向侵权人南某索赔,但南某均置之不理或避而不见。我集团公司只得诉诸于法律,向乐清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开庭后,侵权人南某认为自己行为与情、理、法不符,多次要求与本集团协商调解。11月10日,在乐清市人民法院主持下,集团公司领导鉴于侵权人夫妇均是残疾人,同意以索赔30000元与南某达成调解协议。
2009年1月,侵权人苏某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在白石北新村雇用工人擅自加工生产德力西DZ47C63产品,被市场保护中心配合柳市工商、乐清公安机关联合查处。现场共查获假冒产品4560只,案值达40584元。案发后,市场保护中心多次电话或派员上门索取赔偿金,苏某均以家庭困难为由,拒绝支付。我集团公司只得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苏某在接到法院起诉通知后,主动提出与集团公司和解,愿意赔偿10000元。德力西品牌又一次受到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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