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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质量改进的有效性 德力西国际电工推行三级考核责任制

发布时间:2006-11-27 浏览:


    为提高质量改进的有效性、效率和可追溯性,11月15日,国际电工公司出台《质量改进考核管理办法》,推行三级考核责任制。
 
    国际电工在位列行业前十强企业的背景下,进一步狠抓质量提升,档次提升,推出《质量改进考核管理办法》,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规范化管理,对质量事故、质量问题严抓不放,使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产品的质量改进监督工作趋向程序化、合理化、制度化。
 
    《办法》实行“三级考核责任制”。一级为项目责任人,二级为项目责任部门主管,三级为分管部门高层领导。《办法》规定了质控部、技术部、生产部等部门的职责、权限及处理问题的时间期限,明确了质量改进流程和考核的具体内容,对质量跟踪过程中公平、公正、严于律己的部门或个人,根据工作量的大小予以奖励;对按时完成质量改进的部门或个人,根据质量改进的工作量和产生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对质量改进不力、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除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处罚外,部门经理要负相应的管理责任,其部门的直接领导要负连带责任,统一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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