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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给予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同等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03-04-27 浏览:次

 

 

全国政协委员、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近日提出,应进一步加强企业名称权管理,修改相关法律,给予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以同等法律保护。他就此提出四点建议:一、对知名老字号加快品牌整合。应允许规模大、效益好的龙头企业收购、兼并规模小、经营情况差的同名企业,逐渐统一品牌、企业名号。二、为防止注册登记企业名号引起冲突,应根据每个驰名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等,制定专项法规,把保护落实到每一个驰名商标上,变被动为主动。第三,应修改《商标法》。给予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同等的保护。四、在修订企业名称权法律法规时,应注意使用商标和使用企业名称的衔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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