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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3 培训基地

发布时间:2007-03-02 浏览:次

关于鼓励企业建立技术工人培训

基地的建议

 

我国要实现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的转变,必须有强大的人才资源的支撑。目前,我国许多省市自治区都提出了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目标,但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主体——企业普遍遇到了高级技工严重短缺的“发展瓶颈”。据了解,我国的1.4亿职工中具有中级工职称的仅占35%,高级工更少,占3.5%。我国各类制造业中,仅数控加工人才缺口就超过了60万人,而且需求日益增加。到“十一五”末,我国技能劳动者需求总量将增长20%至25%,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的需求将翻一番。高级技工是我国实现制造业强国目标的关键性人才。高级技工严重短缺实际上已影响到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乃至国家经济的未来。

对此,我国“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这一计划,关键是要结合企业实际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技术工人培训体系和制度。为此建议,各级政府在重视抓好职业教育的同时,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工人培训基地。

第一、全力帮助建立技术工人培训基地的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面对技术工人短缺,需要什么样的技术工人,企业自己最清楚。企业培训技术工人往往会受师资力量不足、培训教材缺乏、技工的技能考核鉴定不到位等限制。各级劳动部门要支持规模比较大、经济实力强、发展后劲足的企业建立技术工人培训基地,帮助他们解决培训经费、师资力量、技能鉴定等方面的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

第二、组织全国各行业的优秀企业编写技术工人培训教材。我们德力西集团已于2004年着手建立内部技术工人培训机制,针对低压电器行业从业人员尚无培训教材的状况,组织编写了200多万字的技能培训教材,使教学和技能考评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因此,要培养一大批优秀的高技能人才,统一组织、集中力量、编写适用于全国不同行业培训技术工人的教材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第三、完善评价体系,让高技能人才与其他各类人才享受同等待遇。对经过企业培训基地培训的技术工人,劳动部门要及时给予考核,评定技术等级,并颁发技术等级证书。同时,建议人事部门评定技术职称时,既要重视技术工人的学历,更要重视技术工人的能力,对高技能人才要适当放宽评定条件,让技术工人与其他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引导企业把建立技术工人培训基地与扶贫就业结合起来。各级政府要鼓励企业接纳贫困地区农民进入企业开展技术培训,使企业既可择优录用,也可面向社会就业。政府有关部门对此要给予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支持。

       提案人:

       全国政协委员、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

                         200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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