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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2 进城务工

发布时间:2007-03-02 浏览:次

 

关于给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当地居民

同等待遇的建议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国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广大农民通过进城务工,不仅改善了家庭生活,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也为城市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日益关注进城务工人员的处境,进城务工人员的生存环境和工作生活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但整体状况仍不容乐观。进城务工人员工作辛苦,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缺乏,精神文化生活贫乏,子女入学困难等问题仍然存在。如我们德力西集团一名工作已达9年的技术人员,由于子女就近入学需要缴纳一万多元的借读费,无奈之下,只得将子女转到千里之外的老家读书,严重影响工作情绪和子女成长。为使外来务工人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与当地居民和谐相处,建议:

1、把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作为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中的其他人一样,同样为城市建设出力,缴纳了地方和国家的各项税收,为城市的繁荣付出了无数的汗水和辛劳。赋予他们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保障他们的政治权利和生活劳动权利,提供最基本的发展条件,是城市政府的责任,是发挥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体现,不能以任何理由,把这些问题推向市场,推给社会。

2、逐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户口问题。进城务工人员的一系列问题,实质上都是户口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允许在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进城务工人员转为当地市民。在人口压力比较大的城市,可以采取根据进城时间长短、工作稳定程度、住房面积大小等分批逐步解决。对一时无法落实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应简化暂住证等各种证件的办理手续,取消收费,给他们享受与城市居民相似的待遇。

3、完善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机制。按照“国家拿一点、企业出一点、个人缴一点”的原则,建立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机制,并逐步与城市居民接轨,使进城务工人员能够享受到医疗服务、养老保险、生活救济和子女基础教育等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权利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国家早有规定,流入地政府要对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负责,但真正落实到位的地方不多。进城务工人员由于没有务工所在地的户口,其子女上小学和初中大多不能实现就近入学,而只能在教学质量较差的学校或收费较高的民办学校就读。子女是进城务工人员辛勤工作的希望所在,是祖国的未来,城市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解决他们的入学难问题。

4、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政府部门要把进城务工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提供优良服务,帮助他们在城市中更好地创业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应多方开辟渠道,为进城务工人员和用工单位牵线搭桥,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广开就业门路;财政部门要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培训的专项经费,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文化部门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公安、司法、劳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查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尽量从低收费或免费为进城务工人员维权。

5、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进城务工人员的积极作用,使城镇居民能正确认识和客观评价进城务工人员,唤起全社会对进城务工群体的关注,形成平等友善、和睦相处的社会氛围;教育引导进城务工人员自觉提高文明素养,积极融入城市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增加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的交流、理解和合作,共同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提案人:

       全国政协委员、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

                         200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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